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找准推动文化建设数智化赋能、信息化转型的着力点

所属栏目:主题活动   |   作者:先锋之路栏目  |    发布时间: 2026-04-15 11:19:01   |    浏览 2010 次

“十五五”时期,应紧密围绕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部署,聚焦关键环节持续用力,将科技创新的势能切实转化为文化繁荣发展的强大动能与持久优势,为继续推动文化繁荣、建设文化强国奠定坚实基础。

筑牢数字底座,夯实文化数据资源体系。文化数字底座建设是推动文化建设数智化赋能、信息化转型的技术前提,旨在通过技术赋能,实现文化资源从物理形态向数字形态的转换,进而形成可计算、可关联、可增值的文化数据资产。应加快布局算力网络,服务文化数据的存储、传输、交易、分发,构建支撑文化资源高效汇聚、流通与应用的底层架构。着力推动文化机构存量资源的数字化、标准化与互联互通,对博物馆、图书馆、档案馆等机构的存量文化资源进行系统性数字化采集、专业化标注与结构化存储,为文化资源数字化保存和传播奠定基础。

聚焦内容创新,打造数字文化精品力作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:“衡量文化产业发展质量和水平,最重要的不是看经济效益,而是看能不能提供更多既能满足人民文化需求、又能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文化产品。”推动文化建设数智化赋能、信息化转型,要坚持用互联网思维和信息技术改进文化创作生产流程,提升文化原创能力。鼓励文化机构与科技企业协同创新、深度融合,运用虚拟现实、增强现实、人工智能生成内容、8K超高清、数字孪生等前沿技术,突破传统文化艺术表现的时空边界和媒介限制,持续打造思想精深、艺术精湛、制作精良的数字文化精品。

拓展融合场景,培育新型文化业态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:“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业态,形成更多新的文化产业增长点。”新型文化业态是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。2025年,文化新业态行业对规模以上文化企业营业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81.6%,拉动规模以上文化企业营业收入增长6.0个百分点,展现出较高的活跃度和成长性。“十五五”规划纲要提出:“发展数字动漫、沉浸式展演、线上演播、短视频、微短剧等新型文化业态”。要积极拓展数智技术在文化领域的创新应用,培育壮大新型文化业态,催生文化新场景、新消费与新主体。拓展数智技术在旅游、公共文化服务等领域的应用边界,打造虚实融合的文化新体验,创新文化产业数字化的实现形式,不断扩大优质文化产品供给。

健全体制机制,优化文化产业发展生态。技术赋能文化建设需要有力有效的制度保障。要破除体制机制障碍,营造有利于技术创新与文化繁荣的制度环境。完善文化数字化法规制度,出台文化数据产权界定、流通交易、安全治理等配套规章,明确数字文化产品的产权归属、使用权限与收益分配规则。健全文化市场治理体系,建设覆盖内容审核、市场监测、版权保护、风险预警的智慧监管平台,提升文化治理的精准性与有效性。优化产业扶持政策,完善财税金融支持政策,降低中小文化企业数字化转型成本。加快制定文化数据采集、存储、传输、交换、安全等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,推动文化设备、软件系统、数据格式的兼容互通。构建“政产学研用”协同创新机制,形成政府引导、市场主导、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格局。

培育复合型人才,强化文化发展智力支撑。人才是第一资源,要构建多层次、跨学科、全链条的人才培养体系,为文化数字化发展提供坚实智力支撑。推动高校优化学科专业布局,设立数字人文等交叉学科,培养文化科技复合型人才。依托重大文化数字化项目与工程,建立产学研协同育人基地,在实践中锻炼、培育人才。建立健全文化科技人才流动机制,鼓励科研院所、高校与文化企业之间的人才交流,通过学术研讨、项目合作、人才互聘等方式,促进文化领域与科技领域人才的深度对话与知识共享。